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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4-2025年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07-10 发布人:彭翔 作者: 浏览次数:

  • 各位同学:

   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引导和激励学生创先争优、锐意进取,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。根据《足交 本专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》(温医大办〔2020〕10号)、《足交 本专科学生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(温医大办〔2013〕2号)、《足交 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》(温医大办〔2017〕70号)的文件要求,现就做好2024-2025学年本专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学生素质综合测评

    (一)测评依据:《足交 本专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》(温医大〔2020〕10号)以及学院在此基础上制订的实施细则。

    (二)测评程序:

    1.学生个人总结。每位学生按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,向班级测评小组提供加分的原始依据及附件1,均为电子版材料。(7月30日前完成,向班长报送汇总,并以班级为单位汇总至学院邮箱[email protected],备注“20**班综测评定材料+(具体人数)人”。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评定)注意,个人获奖材料以上一学年期间内获得为准。

    2.班级初审与汇总。由学院组织班级测评小组按照有关规定,初步审核、汇总每位同学的思想道德表现和发展素质成绩,并将初步结果向全班同学公布。(8月20日前完成)

    3.年级或专业评审与公示。各年级评议小组及辅导员对各班级提交的初步结果进行评审,按年级或专业进行综合排名,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。(9月12日前完成)

    4.学院评选。学院测评工作小组(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)对各年级或专业的测评结果等进行审核,初步确定评优结果,并填写好有关表格及材料后由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,加盖公章后报学校审批。(10月10日前完成)

    5.学校审定。学校进行审定,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和存档备案。(11月10日前完成)

    二、奖学金评选

    (一)评选项目: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

    (二)评选依据:《足交 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》(温医大〔2017〕70号)

    (三)注意事项:

    1.获优秀学生奖学金者不可兼获单项奖学金,单项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。

    2.2025年9月转专业学生其学年奖学金评定在原转出学院评比;2024年9月已转专业且因为课程设置不同而转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学生(学制延长一年),不参与2024-2025学年奖学金评定。交换生原则上在所在的交流学校参加素质综合测评与奖学金评选。

    三、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

    (一)评选项目: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重点建设班团集体等校级荣誉称号。

    (二)评选依据:《足交 本专科学生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(温医大办〔2013〕2号)

    (三)评选程序:

    1.申报或提名。先进集体的评选由班级、团支部、寝室根据评选标准,向所在学院申报,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;先进个人由班级、团支书或学生组织根据评选标准民主推荐出候选人,报送学院或相关部门。(9月1日前提交至辅导员处,9月10日前完成)

    2.学院、部门审核。各学院、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初选或审核,并将结果报送至学校。(10月10日前完成)

    3.学校审定。学校进行评选或复审,公示结果并发文公布。(11月10日前完成)

    (四)名额分配:三好学生推荐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8%;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如下:学院推荐评选的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2%,团委推荐评选62名(不占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评选名额);重点建设班集体按不超过学院班级数的5%评选,应在2024年度校级先进班团集体中产生,文明寝室建设符合学校相关规定,一般情况下,班级本学年内出现3次及以上卫生不合格情况的寝室不超过3个,重点建设班集体不足1个可按1个推荐,也可不推荐。

    四、相关要求

    (一)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是评价学生在校表现的重要标准,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,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严格按照文件中规定的评选程序和要求,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开展相关评选工作。

    (二)严格把关,注意进度。各年级、班级、小组注意把握评选工作的时间进度,做好相关材料的审核把关。

    附件:

    1.本专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记载册

    2.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等十类表格

    3.相关文件

    4.常见问题与审核注意事项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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